依据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、《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》、《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理学院师德师风承诺书》等文件精神要求,学院党委组织师生对学院2023年职称申报教师师德师风履行情况进行了测评,现将考核测评结果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26日-10月30日,如有异议,请以信函、电话等方式向校纪检处,学院党委反映,电话:6660196(院长室)、07466660986(纪检处)。
二审:王雅梦
三审:邹纯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26日-10月30日,如有异议,请以信函、电话等方式向校纪检处,学院党委反映,电话:6660196(院长室)、07466660986(纪检处)。
文理学院
2023年10月26日
撰稿:赵彬彬二审:王雅梦
三审:邹纯